傅政华,被捕
据最高检官网4月21日消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傅政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3月31日消息,傅政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极为严重,生活奢靡享乐,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和多辆公车供个人及家庭享受,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个人及家人提供服务,频繁接受高档宴请和旅游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傅政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傅政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去年10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傅政华被查。

公开履历显示,傅政华1955年3月生,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法学硕士学位。

傅政华2010年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同年任北京市委常委。

2013年,傅政华任公安部副部长,同时兼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2015年,他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中央政法委委员,后兼任中央610办公室主任。2016年,傅政华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

2018年3月,国家机构改革后,傅政华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2020年5月,傅政华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他是十九届中央委员。

此前相关报道

中央政法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对孙力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决定和对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据新华社2021年10月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10月8日在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加大力度如期推进重点工作,把第二批教育整顿抓得更紧更实。

郭声琨强调,坚决拥护党中央对孙力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决定和对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对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时刻保持警醒,扎实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郭声琨要求,要把握正确导向,确保教育整顿方向不偏、工作不松。要深化学习教育,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要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坚持动真碰硬,坚决清理到位。要加快重点案件线索核查处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条线指导,从系统层面推进建章立制。要强化宣传引导,展现政法机关新气象。要更加精准有效开展督导,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互促互进。

司法部: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危害,严重损害了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乃至政法系统的形象

据司法部微信公众号2021年10月消息,10月2日晚,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一军主持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对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中央政法机关督导三组组长李伟同志到会指导并讲话。

会议认为,中央决定对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十分英明、完全正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勇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坚定意志。司法部党组坚决拥护、坚决支持中央决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定精神上来,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会议强调,要着力强化政治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握正确方向。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见,确保“两个维护”在司法行政系统切实执行到位。要坚定恪守“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会议指出,要着力汲取深刻教训。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危害,严重损害了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乃至政法系统的形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自警自省、警钟长鸣。

会议强调,要着力肃清流毒影响。要把肃清傅政华流毒影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检视查找不足、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查找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加强党内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和差距,抓紧抓实查纠整改。要全面深入梳理排查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始终保持强大震慑。要严格准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主动坦白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对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指出,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司法部党组要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把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政治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始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会议强调,要着力压实主体责任。要知重负重、担责尽责,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要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队伍,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北京市公安局:深刻认识傅政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危害,坚决划清界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据北京市公安局官网2021年10月消息,10月2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召开专题党委会议,通报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情况。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亓延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坚决支持对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会议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审查调查,再次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表明了党纪国法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什么职务,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会议强调,对党绝对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对公安机关的第一要求。全局上下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要求,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和政治坚定,深刻认识傅政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危害,坚决划清界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彻底肃清傅政华流毒影响,全面净化首都公安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责任重大,全局上下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检视问题、整改提高,忠诚履职、尽责担当,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工作,全力维护首都社会大局稳定。

机动车价值鉴定 机动车价值评估 机动车损失鉴定 机动车损失评估 机动车贬值鉴定 机动车贬值评估 机动车事故鉴定 机动车事故评估 机动车泡水鉴定 机动车泡水评估 机动车火烧鉴定 机动车火烧评估 机动车维修质量鉴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评估 机动车痕迹鉴定 机动车痕迹评估 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评估 

 汽车价值鉴定 汽车价值评估 汽车损失鉴定 汽车损失评估 汽车贬值鉴定 汽车贬值评估 汽车事故鉴定 汽车事故评估 汽车泡水鉴定 汽车泡水评估 汽车火烧鉴定 汽车火烧评估 汽车维修质量鉴定 汽车维修质量评估 汽车痕迹鉴定 汽车痕迹评估 汽车交通事故鉴定 汽车交通事故评估 车辆价值鉴定

 车辆价值评估 车辆损失鉴定 车辆损失评估 车辆贬值鉴定 车辆贬值评估 车辆事故鉴定 车辆事故评估 车辆泡水鉴定 车辆泡水评估 车辆火烧鉴定 车辆火烧评估 车辆维修质量鉴定 车辆维修质量评估 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评估 车辆交通事故鉴定 车辆交通事故评估


南京车辆价值鉴定 南京车辆价值评估 南京车辆损失鉴定 南京车辆损失评估 南京车辆贬值鉴定 南京车辆贬值评估 南京车辆事故鉴定 南京车辆事故评估 南京车辆泡水鉴定 南京车辆泡水评估 南京车辆火烧鉴定 南京车辆火烧评估 南京车辆维修质量鉴定 南京车辆维修质量评估 南京车辆痕迹鉴定 南京车辆痕迹评估 南京车辆交通事故鉴定 南京车辆交通事故评估

南京机动车价值鉴定 南京机动车价值评估 南京机动车损失鉴定 南京机动车损失评估 南京机动车贬值鉴定 南京机动车贬值评估 南京机动车事故鉴定 南京机动车事故评估 南京机动车泡水鉴定 南京机动车泡水评估 南京机动车火烧鉴定 南京机动车火烧评估 南京机动车维修质量鉴定 南京机动车维修质量评估 南京机动车痕迹鉴定 南京机动车痕迹评估 南京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 南京机动车交通事故评估

南京汽车价值鉴定 南京汽车价值评估 南京汽车损失鉴定 南京汽车损失评估 南京汽车贬值鉴定 南京汽车贬值评估 南京汽车事故鉴定 南京汽车事故评估 南京汽车泡水鉴定 南京汽车泡水评估 南京汽车火烧鉴定 南京汽车火烧评估 南京汽车维修质量鉴定 南京汽车维修质量评估 南京汽车痕迹鉴定 南京汽车痕迹评估 南京汽车交通事故鉴定 南京汽车交通事故评估

江苏汽车价值鉴定 江苏汽车价值评估 江苏汽车损失鉴定 江苏汽车损失评估 江苏汽车贬值鉴定 江苏汽车贬值评估 江苏汽车事故鉴定 江苏汽车事故评估 江苏汽车泡水鉴定 江苏汽车泡水评估 江苏汽车火烧鉴定 江苏汽车火烧评估 江苏汽车维修质量鉴定 江苏汽车维修质量评估 江苏汽车痕迹鉴定 江苏汽车痕迹评估 江苏汽车交通事故鉴定 江苏汽车交通事故评估

江苏机动车价值鉴定 江苏机动车价值评估 江苏机动车损失鉴定 江苏机动车损失评估 江苏机动车贬值鉴定 江苏机动车贬值评估 江苏机动车事故鉴定 江苏机动车事故评估 江苏机动车泡水鉴定 江苏机动车泡水评估 江苏机动车火烧鉴定 江苏机动车火烧评估 江苏机动车维修质量鉴定 江苏机动车维修质量评估 江苏机动车痕迹鉴定 江苏机动车痕迹评估 江苏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 江苏机动车交通事故评估

江苏车辆价值鉴定 江苏车辆价值评估 江苏车辆损失鉴定 江苏车辆损失评估 江苏车辆贬值鉴定 江苏车辆贬值评估 江苏车辆事故鉴定 江苏车辆事故评估 江苏车辆泡水鉴定 江苏车辆泡水评估 江苏车辆火烧鉴定 江苏车辆火烧评估 江苏车辆维修质量鉴定 江苏车辆维修质量评估 江苏车辆痕迹鉴定 江苏车辆痕迹评估 江苏车辆交通事故鉴定 江苏车辆交通事故评估

南京机动车鉴定   南京机动车评估  南京机动车鉴定机构 南京机动车评估机构 南京机动车鉴定公司 南京机动车评估公司 南京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 南京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 南京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南京汽车鉴定   南京汽车评估   南京汽车鉴定机构   南京汽车评估机构   南京汽车鉴定公司  南京汽车评估公司 南京汽车鉴定评估机构    南京汽车鉴定评估公司   南京汽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南京车辆鉴定   南京车辆评估   南京车辆鉴定机构   南京车辆评估机构  南京车辆鉴定公司  南京车辆评估公司  南京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南京车辆鉴定评估公司  南京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机动车鉴定   江苏机动车评估  江苏机动车鉴定机构 江苏机动车评估机构 江苏机动车鉴定公司 江苏机动车评估公司 江苏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 江苏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 江苏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汽车鉴定   江苏汽车评估   江苏汽车鉴定机构   江苏汽车评估机构   江苏汽车鉴定公司  江苏汽车评估公司 江苏汽车鉴定评估机构    江苏汽车鉴定评估公司   江苏汽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车辆鉴定   江苏车辆评估   江苏车辆鉴定机构   江苏车辆评估机构  江苏车辆鉴定公司  江苏车辆评估公司  江苏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江苏车辆鉴定评估公司  江苏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南京二手车检测公司 汽车第三方检测多少钱 二手车第三方检测 南京第三方车辆鉴定机构 汽车第三方检测 二手车检测机构
  机动车检测   二手车检测   车辆检测   汽车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