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老警察谈“阿里女员工疑遭性侵”

近期,“阿里女员工疑遭性侵”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正在调查取证。

从警30年的万飞,也在关注这起案件。万飞退休前担任湖北省监利市公安局反家庭暴力工作室民警,目前是监利市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发起人。

在他经手的涉嫌性侵和强奸案件中,酒后遭性侵立案的难度其实较大。但他也认为,阿里女员工案件查实的条件还是非常好的:充足的目击证人、住宿酒店监控,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在第一时间报案等一系列要素。“如果说她还有什么需改进的,那就是醒来后打的第一个电话应是110,而不是嫌疑人曲一的电话,这将对她更有利。”万飞说。

酒后被性侵案件查实难度大

新京报:你此前在警务系统具体从事哪方面工作,接触到涉性侵、强奸案件量大吗?

万飞:我从警30年,有28年都在法制部门工作。法制部门的工作不是直接侦办案件,而是审核收到的案件中材料、证据等是否充足,并且给派出所、刑侦大队等办案单位提供一些建议。从2002年开始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核,每年都会接触一些强奸和猥亵的刑事案件。

我们可以把强奸猥亵类案件分为熟人作案和陌生人作案两类。熟人作案不少是发生在酒局、聚会等社交过程中;陌生人作案情况更多样,例如路上、野外,甚至有嫌疑人入室盗窃时对睡梦中的受害人实施性侵。并且,不是每一个受害人都会马上报警,比如未成年人在被强奸后不做声,是家里人发现反常追问出来才报警。

新京报:确定这类案件是否属实的核心要点是什么?

万飞:确定强奸猥亵类案件最重要的两点:一,是否确定发生性关系和猥亵行为;二,是否违背当事人意愿。其中,针对幼女,只要明知是幼女而发生性行为即为犯罪;而即便是失足女性,只要违背其意愿同样以强奸罪论处。

在我印象中,局里接到的酒后性侵案件不多,但都没有办下来。某种程度上说,酒后被性侵破案难度不低于陌生人作案。

不是说酒后发生性关系的就一定是被强迫。需要判断两人事前的关系,两人是否存在暧昧,是否非应酬性聚会喝酒。而更大的难度在于,酒精可能带来一定程度的记忆模糊,对于是否发生关系、与谁发生关系、去过那些地方等情况难以确定,只能靠推断。醉酒状态下的意愿确定也十分困难。

这就要求办案人员首先要极度敏感、高度重视,把它当做疑难案件办理,第二要充分了解案件的特点,哪些方面可能容易找到证据?哪些现场不能修复?

接到性侵报案民警应当这么做

新京报:一般接到遭遇性侵的报警,民警都要做哪些工作?

万飞:从侦查的角度,首先要相信有犯罪事实,然后再查否或查实,也就是决定是否立案。

接到性侵案件的报警后,首先要详细问,你是什么原因被侵犯,现场在哪里,自己状态如何,目前的状况是怎样的。报案人可能说我喝多不记得了,全身赤裸,床边还有一些东西,那马上要意识到核心现场就在这个房间。立马告诉酒店,这个房间布草不要换洗,保护好现场。告知当事人不要洗澡。接警以后,出警民警的责任就是保护好现场。

各地办案机制可能不同,我曾经就职的单位,接到这类强奸等刑事犯罪,涉及现场勘察的,需要联络刑侦部门技术民警支持。因为抵达后,首先进行现场勘验,包括拍照、查看、采指纹等,利用一些工具找痕迹物证,这类技术性工作不是每个人都会、都有条件能完成的。

接下来是调取证据和辨认,除了当事人可以辨认嫌疑人,酒店等相关人员也可作为证人,辨认案发时的当事人和嫌疑人,并进行现场笔录,这个询问过程也十分看重民警的技巧。周某在表述中提到酒桌上就遭遇了性侵,如果有七八个人一起喝酒,这个证据条件是非常好的,这么多人一起说假话是非常难的,何况是在事件本身已经引起广泛关注的情况下。

这中间值得注意的是要“早”。关键证人如果接到嫌疑人提前打招呼,再接受询问很可能存在伪证。而在阿里的案件中,周某第一个电话打给曲一,事实上也很可能惊动嫌疑人。

新京报:关键性物证都有哪些?如果错失会影响整个案件的判定吗?

万飞:关键性物证如果错失现场勘验,可能是无法补救的。在我这些年的工作中,由于技术原因等错失关键证据,导致案件悬而未决的情况也存在过。针对当事人的证据,尤其在现场没有避孕套、内裤等关键物证时,要告知当事人不要洗澡,第一时间带其前往医院进行身体敏感部位DNA提取。

性侵案件,现场痕迹物证是第一位的。大概二十多年前,我们当地一个初中附近有条很黑的巷子,在里面一年内累计发生了三起针对中学女生的强奸案。其中有一起是当事人回家后立马告诉家人,奶奶带着学生去报警。由于是晚上,现场勘验时没有看到女孩遗留在现场的短裤,女孩和奶奶做完笔录后也回了家,当天晚上孩子就洗了澡。这导致没能在第一时间确认嫌疑人身份。虽然最终还是破案了,但当时就缺这个关键证据。

随着技术进步,现在的刑侦技术可以做到零口供定罪。我从警30年,能够明显感受到,警方的素质能力明显增强,公安部门执法规范化的建设、相关培训都在加强。

“阿里女员工疑遭性侵案件证据条件极好”

新京报:就目前来看,阿里女员工疑遭性侵事件中,证据是否充分有力?

万飞:从侦查角度看,周某在网上公布的自述材料特别有价值,从其中许多细节描述情况来看,案件被查实的条件极好。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提到,周某当日就餐的渔家灯火饭店工作人员回忆,包间内有七八个人,这在周某质控饭桌上被性侵,事发现场证人数量十分充分。

同时,工作人员证实周某在包间已处于醉酒状态,整桌人喝了四五瓶白酒。周某公布的文字材料中描述,酒店监控中,自己是被客户扶进酒店房间,表明已深度醉酒,没了性防卫能力。

最重要的是,周某报警及时,对于现场取证十分有利。而判定当事人是否自愿,事发后当事人的反应能够提供很重要的判断,第一时间告知丈夫、公安机关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下当事人看酒店监控时的痛苦状态、诉求未得到解决而在公司发传单、上网曝光,这些都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她意志的间接证据。

新京报:在你接到的案件中,大部分这类案件报案就能被查实吗?

万飞:不是所有性侵强奸案件都是“查实”的结果。

有对夫妻一起来警局报警,称女方遭遇性侵,嫌疑人是他们同村邻居。后来我们了解到,这位丈夫长期以来一直在外打工,留守在家的妻子有些体力活会常常找邻居帮忙,一来二去两人就非常熟悉。在一次夫妻相聚时,丈夫发现异常,逼问之下妻子说,在邻居强迫下发生关系了。

按照报案人的举报时间调查发现,被性侵后两人仍有十分密切的交往,这样的反应是不符合常理的。法律上讲,第一次被强迫发生关系后,如果双方发展成为情人,那么第一次强奸不以强奸论处;而情侣或夫妻分手后,如果强迫发生关系,则以强奸论处。最终,公安局和检察院一致审查认为,不能确定案件中是违背女子意志发生的关系。

立案意味着警方确认了犯罪事实

新京报:如果阿里女员工被性侵一事能够立案,意味着什么?

万飞: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立案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有管辖权。

此前有媒体报道,济南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了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取证,相信很快就能有进展。如果能够立案,意味着阿里女员工周某举报后,警方已确认发生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警方立案有两种形式,一是对事立案。以强奸案为例,案件命名叫某某被强奸案,这是针对嫌疑人不明情况。二是对人立案。案件就叫某某涉嫌强奸案,这是嫌疑人很明确。接下来警方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

新京报:这类案件警方一般多久会立案?

万飞:实践中,公安机关勘验现场、询问报案人和证人、提取相关证据后,只要确认有人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一般2-3天内立案。尤其涉及案件当事人和嫌疑人是外地人员,要马上采取措施防止嫌疑人出走。

在这个过程中,影响立案速度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案情的复杂度。周某案就比较复杂,曲一辩称女方主动,警方难以认定。二是承办民警能力。任何团队都有个体差异,可能会把握不准案件性质,容易错过取证时机。三是办案层级。与刑侦部门相比,派出所技术条件和保障有限,破案能力相对较弱。






车辆鉴定  车辆评估  车辆鉴定机构  车辆评估机构  车辆鉴定公司  车辆评估公司  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车辆鉴定评估公司  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机动车价值鉴定 机动车价值评估 机动车损失鉴定 机动车损失评估 机动车贬值鉴定 机动车贬值评估 机动车事故鉴定 机动车事故评估 机动车泡水鉴定 机动车泡水评估 机动车火烧鉴定 机动车火烧评估 机动车维修质量鉴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评估 机动车痕迹鉴定 机动车痕迹评估 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评估 

 汽车价值鉴定 汽车价值评估 汽车损失鉴定 汽车损失评估 汽车贬值鉴定 汽车贬值评估 汽车事故鉴定 汽车事故评估 汽车泡水鉴定 汽车泡水评估 汽车火烧鉴定 汽车火烧评估 汽车维修质量鉴定 汽车维修质量评估 汽车痕迹鉴定 汽车痕迹评估 汽车交通事故鉴定 汽车交通事故评估 车辆价值鉴定

 车辆价值评估 车辆损失鉴定 车辆损失评估 车辆贬值鉴定 车辆贬值评估 车辆事故鉴定 车辆事故评估 车辆泡水鉴定 车辆泡水评估 车辆火烧鉴定 车辆火烧评估 车辆维修质量鉴定 车辆维修质量评估 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评估 车辆交通事故鉴定 车辆交通事故评估


南京车辆价值鉴定 南京车辆价值评估 南京车辆损失鉴定 南京车辆损失评估 南京车辆贬值鉴定 南京车辆贬值评估 南京车辆事故鉴定 南京车辆事故评估 南京车辆泡水鉴定 南京车辆泡水评估 南京车辆火烧鉴定 南京车辆火烧评估 南京车辆维修质量鉴定 南京车辆维修质量评估 南京车辆痕迹鉴定 南京车辆痕迹评估 南京车辆交通事故鉴定 南京车辆交通事故评估

南京机动车价值鉴定 南京机动车价值评估 南京机动车损失鉴定 南京机动车损失评估 南京机动车贬值鉴定 南京机动车贬值评估 南京机动车事故鉴定 南京机动车事故评估 南京机动车泡水鉴定 南京机动车泡水评估 南京机动车火烧鉴定 南京机动车火烧评估 南京机动车维修质量鉴定 南京机动车维修质量评估 南京机动车痕迹鉴定 南京机动车痕迹评估 南京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 南京机动车交通事故评估

南京汽车价值鉴定 南京汽车价值评估 南京汽车损失鉴定 南京汽车损失评估 南京汽车贬值鉴定 南京汽车贬值评估 南京汽车事故鉴定 南京汽车事故评估 南京汽车泡水鉴定 南京汽车泡水评估 南京汽车火烧鉴定 南京汽车火烧评估 南京汽车维修质量鉴定 南京汽车维修质量评估 南京汽车痕迹鉴定 南京汽车痕迹评估 南京汽车交通事故鉴定 南京汽车交通事故评估

江苏汽车价值鉴定 江苏汽车价值评估 江苏汽车损失鉴定 江苏汽车损失评估 江苏汽车贬值鉴定 江苏汽车贬值评估 江苏汽车事故鉴定 江苏汽车事故评估 江苏汽车泡水鉴定 江苏汽车泡水评估 江苏汽车火烧鉴定 江苏汽车火烧评估 江苏汽车维修质量鉴定 江苏汽车维修质量评估 江苏汽车痕迹鉴定 江苏汽车痕迹评估 江苏汽车交通事故鉴定 江苏汽车交通事故评估

江苏机动车价值鉴定 江苏机动车价值评估 江苏机动车损失鉴定 江苏机动车损失评估 江苏机动车贬值鉴定 江苏机动车贬值评估 江苏机动车事故鉴定 江苏机动车事故评估 江苏机动车泡水鉴定 江苏机动车泡水评估 江苏机动车火烧鉴定 江苏机动车火烧评估 江苏机动车维修质量鉴定 江苏机动车维修质量评估 江苏机动车痕迹鉴定 江苏机动车痕迹评估 江苏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 江苏机动车交通事故评估

江苏车辆价值鉴定 江苏车辆价值评估 江苏车辆损失鉴定 江苏车辆损失评估 江苏车辆贬值鉴定 江苏车辆贬值评估 江苏车辆事故鉴定 江苏车辆事故评估 江苏车辆泡水鉴定 江苏车辆泡水评估 江苏车辆火烧鉴定 江苏车辆火烧评估 江苏车辆维修质量鉴定 江苏车辆维修质量评估 江苏车辆痕迹鉴定 江苏车辆痕迹评估 江苏车辆交通事故鉴定 江苏车辆交通事故评估

南京机动车鉴定   南京机动车评估  南京机动车鉴定机构 南京机动车评估机构 南京机动车鉴定公司 南京机动车评估公司 南京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 南京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 南京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南京汽车鉴定   南京汽车评估   南京汽车鉴定机构   南京汽车评估机构   南京汽车鉴定公司  南京汽车评估公司 南京汽车鉴定评估机构    南京汽车鉴定评估公司   南京汽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南京车辆鉴定   南京车辆评估   南京车辆鉴定机构   南京车辆评估机构  南京车辆鉴定公司  南京车辆评估公司  南京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南京车辆鉴定评估公司  南京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机动车鉴定   江苏机动车评估  江苏机动车鉴定机构 江苏机动车评估机构 江苏机动车鉴定公司 江苏机动车评估公司 江苏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 江苏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 江苏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汽车鉴定   江苏汽车评估   江苏汽车鉴定机构   江苏汽车评估机构   江苏汽车鉴定公司  江苏汽车评估公司 江苏汽车鉴定评估机构    江苏汽车鉴定评估公司   江苏汽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车辆鉴定   江苏车辆评估   江苏车辆鉴定机构   江苏车辆评估机构  江苏车辆鉴定公司  江苏车辆评估公司  江苏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江苏车辆鉴定评估公司  江苏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南京二手车检测公司 汽车第三方检测多少钱 二手车第三方检测 南京第三方车辆鉴定机构 汽车第三方检测 二手车检测机构
  机动车检测   二手车检测   车辆检测   汽车检测




首页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