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止怠速的车辆自燃,驾驶员身亡----火烧车司法鉴定
委托方: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受托方:南京宁鉴机动车价值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对象长安牌SC6449D5
评估目的:司法裁决
评估原因:根据视频资料显示该车20180104日晚上,车主奚先生上车启动车辆后,在一小时后车辆后部起火。导致车辆烧毁,车主死亡。后丰县消防队对车辆进行勘察,未能明确车辆起火原因。车主家属怀疑车辆故障导致车辆自燃,在诉讼过程中丰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
现场勘察:2019年225日前往事故车停放点进行实地查勘。该车发动机盖、左右前翼子板部分过火油漆脱落,出现锈迹。前大灯、中网被熏烤损坏;左右后翼子板、右中门、右C柱过火油漆脱落,出现锈迹。左右后轮胎被熏烤破损;后保险杠被烧损坏;左前门玻璃被敲击破损、右后窗玻璃燃烧破损;右后尾灯被熏烤变形损坏;右侧行李架后端被烧损坏;行李箱门底部一处有被撬动的痕迹。发动机上部其它塑料件过火熏烤损坏,被碳化覆盖在机体上,呈现蜂窝状。发动机舱内线束绝缘层部分烧毁和熏烤碳化损坏;管路、线束排列整齐有序;发动机舱内烟熏程度严重;防火墙左侧过火,防火墙上密封条和导流板被熏烤变形损坏;发动机中部和底部未见有过火现象。车厢内部第二排座椅背面套烧毁,第一批座椅轻微过火,主副驾驶座椅前部及仪表台未见过火现象。车厢内右后部高温烘烤痕迹严重。车身底部部分电路线路已被消防取走。车辆燃油泵燃烧熔化。油箱盖及加油管路高度燃烧痕迹明显。

现场照片: